关于对第五轮学科评估信息核查与公示结果进行确认或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1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评估材料真实可靠,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学位中心〔2020〕43号),请各参评学科于2021年9月22日前登录“学科评估信息管理系统”,查看信息核查与公示反馈结果,并进行确认或处理。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问题数据”,学科拟直接进行修改或删除;其他“存疑数据”学科需补充提供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结果确认或处理工作,一是对“拟修改删除数据”进行确认,二是对“存疑数据”给出处理意见。请各单位每周五上午11:00提交系统填报情况。注意:系统中不得提交涉密材料,若因涉密等特殊原因无法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电话:王书昆,83786087、1515187908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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