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虐猫考生”就永远不能读研吗?
媒体评论:“虐猫考生”就永远不能读研吗发布:2024-04-08 09:03 | 评论 来源:联合早报网
评论员 时风虐猫考生,反遭“猫”噬之痛。近日,。此前,多名网友在网络发帖,称该学生曾在学校宿舍录视频虐杀猫,还加入过一个以虐猫为乐的网络团伙。南京大学相关部门对于网友“是否考量了虐猫事件”的追问,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https://newspage.quzaobao.com/uploads/allimg/240408/0Z3295402-0.jpg之后,。根据兰大发布的复试安排,7日早上开始资格审查,下午开始笔试,8日进行面试。该生能不能读研,兰大无疑把自己架在了火上。笔者在此无意为这位考生抱屈洗白,也无意过分关注兰大能不能录取,只是想谈一谈人们对待错误的态度。《左传·宣公》有句名言: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但是只要能够改正错误,就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孔子在《论语》中谈论过错的地方有很多。对别人犯错误,孔子的观点是:一、同化。理解、包容,不苛刻。二、宽恕。毛泽东在谈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时指出:“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列宁也曾说过:“年轻人犯了错误,上帝都会原谅。”这句话表达了对于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误的宽容态度,同时也强调了对待年轻人的教育和引导的重要性,要帮助他们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促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笔者翻阅就此事件的网上留言,绝大多数认为该生道德可恶,为南京大学的做法拍手叫好,“希望兰大抄好作业”。一些媒体在设置的投票选项上,简单列出“应该”和“不应该”二元标准。网上的留言和舆论导向是不是有把人“一棍子打死”的嫌疑?据悉,该名考生本科就读东南大学时,在学校宿舍虐杀猫,还录制视频上传到网络。当时,南京市公安局就此事件回应称:“公安机关已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已对徐某某(该名同学)及家人进行约谈,徐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该生虐猫受惩,咎由自取。这次又被网络声讨,也是他付出的代价。至于他真的就不能读研吗?这一问题处理的结果考验着学校的智慧,也考验着全社会的良知。
联合早报算个乌龟王八!真名都不敢写,写个时风,丢人丟大了! 杀人犯出狱都还希望他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社会给他机会。该学生道德层面受到了网暴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因为被网暴虐猫却不能深造,剥夺教育权利,毁其前程确实不应该。
乌合之众网暴主导法治确实很可怕,让我想起了北大吴谢宇案,如果不是网络舆论我想他大概率不会死刑,看过两起东北杀害双亲案,家属出具谅解书,一个判了无期一个判了死缓。 我刚好“虐”了个猫 他的行为是人格缺失。如果他认为自己行为不违法,学校做法是违法,我们不反对他诉诸司法,有本事去告吧 要区分一下,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象那些公知,大多数都属于后者,必须严惩。 不赞同说不能读研,但是今年这个研究生他就别读了就当是得到惩罚。网暴谈不上惩罚,坐牢你网暴人家算得上惩罚吗?惩罚一定是需要他付出实际的代价的,毕竟研究生招生条例里面是有相关条例要求品行的,刷他下去也当是践行规整制度,摆明这一条不是虚的。但是明年他考,就不赞同网民这种做法了。连坐牢出来都希望改邪归正的。 念四 发表于 2024-4-8 13:44
要区分一下,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象那些公知,大多数都属于后者,必须严惩。 ...
这货就是个心理变态,虐待狂人格。而且据说给南京大屠杀洗地,忽悠未成年自杀。
这人很多恶劣行为,虐猫是最轻微的那个,媒体只挑虐猫说事 不读研能死吗?你愿意让你儿跟他一个宿舍? 兰州大学应该收他,从南大降为兰大,已然是对他的处罚了;当然,如果网友们还觉得不解气,让他再降到双非高校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建议调剂到传媒专业;P 现在互联网需要情绪宣泄口,在很多网友眼里虐猫之类的可比杀人恶劣多了 现在互联网需要情绪宣泄口,在很多网友眼里虐猫之类的可比杀人恶劣多了 但真的也很怕 把人逼急了 干出什么丧尽天良之事
NatureBoy 发表于 2024-4-8 14:24
现在互联网需要情绪宣泄口,在很多网友眼里虐猫之类的可比杀人恶劣多了
确实,乌合之众,太容易被情绪感染,缺少理性,乌合之众对同为底层宣泄情绪,悲哀啊。 为什么不回东南读研? 刘璟先生 发表于 2024-4-8 15:09
为什么不回东南读研?
他是土木的,肯定想改行啊:) 逗鸡榨 发表于 2024-4-8 15:33
他是土木的,肯定想改行啊
东南一样有物理哦,是看不上嘛? zxcv 发表于 2024-4-8 13:51
不赞同说不能读研,但是今年这个研究生他就别读了就当是得到惩罚。网暴谈不上惩罚,坐牢你网暴人家算得上惩 ...
但他去年毕业的,等于已经废了一年多了吧 其实人格完整也是大学生应该要具备的,具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可能会善待身边的人和陌生人吧,南京大学有这个考量也值得理解;对于这个考生也是人生的一堂课吧,不光得把书读好、考得高分,把人做好(至少在别人看来将来会把人做好)也是相当重要的吧。 yuyake 发表于 2024-4-8 13:58
这人很多恶劣行为,虐猫是最轻微的那个,媒体只挑虐猫说事
那就应再降一档去西藏大学 刘璟先生 发表于 2024-4-8 16:04
东南一样有物理哦,是看不上嘛?
楼下说他去年就毕业了,5年前估计高分考进东南土木,读本校物理肯定不甘心。 呵呵,他虐猫
乌合之众虐他
这两者有区别吗
还是说虐人更可怕? panchow 发表于 2024-4-8 21:06
呵呵,他虐猫
乌合之众虐他
有区别,猫不能和人比 panchow 发表于 2024-4-8 21:06
呵呵,他虐猫
乌合之众虐他
还是有区别的。
他虐猫可是动手的,剥夺猫的生命权。乌合之众虐他只是动口而已,没有也不会剥夺他的生命权。 w339064272 发表于 2024-4-8 21:27
还是有区别的。
他虐猫可是动手的,剥夺猫的生命权。乌合之众虐他只是动口而已,没有也不会剥夺他的生命 ...
没留意到哪里有提到猫也有“生命权”了 猫顶多归属主人的私有财产,何来“生命权”?且猫也不是保护动物 走路不看路 发表于 2024-4-8 21:34
猫顶多归属主人的私有财产,何来“生命权”?且猫也不是保护动物
虐猫事件反映出残忍性..... 求实园 发表于 2024-4-8 22:32
虐猫事件反映出残忍性.....
当然我肯定不支持虐猫,我自己家里就有两只猫,但是我不认为动物能跟人一样能享有所谓“生命权”。南大做法我也觉得没有问题,毕竟对于大学来说招这个学生有太多点可以作为不招的理由了。
残忍性多少有点滑坡了,我是觉得如果这个学生往后调剂或者再考研再复试的时候还被人翻这个旧账研都读不了就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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