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重共同依托和共建似乎是不一样的
共同依托每个地方会有分实验室,实体运行,共建参与好像只是挂个名字,没有实体 根本没有共建/参与这些说法,所有参与答辩的单位,都是共同依托单位。只不过排名第一的共同依托单位负责抓总,仅此而已。 SmithArno 发表于 2025-2-4 00:44根本没有共建/参与这些说法,所有参与答辩的单位,都是共同依托单位。只不过排名第一的共同依托单位负责抓 ...
其实就是,第一的依托单位是俗称的牵头,其他的依托单位是俗称的共建,不挂牌的就是俗称的参与吧
申报通知
7、实验室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第一依托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把握好实验室建设目标任务和依托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搞“拼盘”和“拉郎配”。各依托单位应具备扎实的合作基础、顺畅的合作机制,在实验室建设中发挥不可或缺的实质性作用。组建实验室的各参与方,均须作为依托单位的科研实体(或独立法人),开展实体化运行。
多个依托单位联合组建的实验室,由第一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本帖最后由 parapara 于 2025-2-4 15:05 编辑
区域与城市生态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原“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基础,整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土壤环境科学与技术实验室”以及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城市环境与健康院重点实验室”等相关力量组建而成。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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