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归乡的CNS统计的确存在遗漏
按照他的标准“至少一位通信作者与第一署名单位一致”。隔壁板块刚好有人提出:如果第一署名单位没有通信作者,或通信作者不是第一署名单位。怎么办?
例如今年3月12日,北大白洋作为唯一通信作者的一篇cell,一单位是中科院遗传所,北大共同一作+唯一通信作者单位。
按照他的统计标准,这篇既不算北大的,也不算遗传所的。估计他都没算中国的。
上次大力水手(小虎归乡)在网大帖国内论文链接,这篇就是遗漏,经网友提醒才加上的,但不知算哪家的。
所以,北大的全口径三大刊数量是最准确的,只要标注清楚“一作一单位通信”。 共一+共通作为最低标准就合适了 flash 发表于 2025-5-27 19:53
共一+共通作为最低标准就合适了
类似的第一署名单位没有通信作者,或者通信作者单位不是第一署名单位,尽管不多,但每年肯定有,这时候应该有说法。特别是那种唯一通信作者的,例如北大白洋那篇,肯定要算通信作者单位的,否则,论文没归属。 大力水手上次说我们把cell的short article算上是凑数,但你不能减数啊,白洋那篇你算到中国那个单位头上了?都不算?让这篇论文消失? 西交和厦大2023年合作过一篇CELL也是这样,第一单位是西交,但通讯作者只有厦大的。 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媒体的统计数据只能作为娱乐。 个人认为应该只统计第一单位的,因为一方面更容易统计,另一方面对于学校学科评估来说,提交论文数据时候肯定只关注是不是第一单位,是否通讯单位只对老师个人有影响,对学校没啥影响。 nideduoqing 发表于 2025-5-27 20:09
个人认为应该只统计第一单位的,因为一方面更容易统计,另一方面对于学校学科评估来说,提交论文数据时候肯 ...
也是个办法,简单明了 nideduoqing 发表于 2025-5-27 20:09
个人认为应该只统计第一单位的,因为一方面更容易统计,另一方面对于学校学科评估来说,提交论文数据时候肯 ...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文章属于通信作者的。 爱荷 发表于 2025-5-27 20:22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文章属于通信作者的。
属于单位
除非他没有单位 爱荷 发表于 2025-5-27 20:22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文章属于通信作者的。
属于通信作者当然没问题,本来对通信作者加成也是最大的,出去评各种帽子吹牛的时候,哪怕已经不是在原来的论文通讯单位也没有啥影响,但对学校来说只要发的时候挂的本单位第一加成就是最大的。 胖妞 发表于 2025-5-27 20:31
属于单位
除非他没有单位
对,如果是职务行为,就是属于单位。 nideduoqing 发表于 2025-5-27 20:32
属于通信作者当然没问题,本来对通信作者加成也是最大的,出去评各种帽子吹牛的时候,哪怕已经不是在原来 ...
第一署名单位与通信作者单位不一致的,这篇文章统计时,应该双方共有。
至于对哪家单位的作用大小,取决于单位政策。 ”今年3月12日,北大白洋作为唯一通信作者的一篇cell,一单位是中科院遗传所,北大共同一作+唯一通信作者单位“,这个问过小虎归乡,他算的遗传所,因为白洋第二通信单位放的遗传所,他求了交集。
这个争议比较大,稍微能服众一点的解释就是cell工作周期都很长,白洋才跳槽,工作还没交接完毕,一作的博士生也算费了几年心血,只能说争议确实存在。
如果白洋没有挂任何遗传所的单位,这篇文章就会进入”一作和通讯不一致单位“。即”既不算北大的,也不算遗传所“,但算中国的。中科院每年都有非常多这样的文章(和很多其他机构合作),例如(仅截至今年4月):
(250212)N1: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s41586-024-08410-z (物质,第一单位,福建地质调查院,通讯,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王敏)
(250409)N2:(物质,一单位,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通讯,南安普顿大学)
(250218)C1:https://www.cell.com/cell/abstract/S0092-8674(25)00144-8 (生命,第一单位:武汉病毒所,通讯,广州实验室石正丽、彭伟、周鹏)
(250403)C2:(生命,第一单位,华大基因,通讯,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这些都不能算进中科院,白洋那个挂了遗传所单位,和一作遗传所博士生单位存在交集才能勉强说的过去 爱荷 发表于 2025-5-27 20:02
大力水手上次说我们把cell的short article算上是凑数,但你不能减数啊,白洋那篇你算到中国那个单位头上了 ...
这个short article主要还是看个人看法,我们都觉得能算,他觉得不能算,那也行。
但前提是所有的short article都不能算,上周遗传所cell( https://www.cell.com/cell/fulltext/S0092-8674(25)00506-9 )也是Short article,小虎归乡没有算进去,那就行。
如果算了遗传所的但没算北大,那就非常不合理 其实这种统计都图一乐,CNS就算不是一单位,能混到共同通讯,这个课题组今年kpi的算达标了,人家也是费尽心血一起努力了几年的,一句不是一作一单位就抹杀了也是很残酷的。WOS就是共通共一都算,老外确实不太区分这些。
这种图一乐就怎么简单怎么来,我记得科软还是青塔会把共一共同全统计进去,但最后结果太混乱,找不到来源也无法核对,还不如小虎归乡 所以,下次说数量之前,说清楚怎么算就行,小虎归乡统计时候严格说明了按第一作者第一通讯第一单位,他的数据就基本没问题,之前南科大一年中张明杰院士唯一通讯发了一篇cell,一篇science,他单位挂的南方科技大学,但是文章第一作者是港科大的,第一单位也是港科大的,虽然按照知识产权来说确实属于通讯作者,但不是通讯作者单位,所以小虎归乡也没有把这两篇算进来,但是青塔会,因为青塔统计标准是只有通讯作者就算一篇,甚至出现三个通讯作者算了三次 LHT 发表于 2025-5-27 22:26
所以,下次说数量之前,说清楚怎么算就行,小虎归乡统计时候严格说明了按第一作者第一通讯第一单位,他的数 ...
我个人感觉全网统计,小虎的算比较准的。很少出现重复统计的情况,当然有错漏难免。 小虎归乡宣称的标准是按照他的标准“至少一位通信作者与第一署名单位一致”。实际统计是按 第一署名单位,不论该单位是否有通信作者。我早说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统计标准。那么其他人怎么统计也无可厚非。 只要统计有道理,标准可以不一样。然后不要双标,比如对A校严格,B校宽松。
就像做分数统计那样,有人要做主代码,有人以最高的为主代码,有人只看最低,我觉得都行。但你不能一张表里,对A校用主代码(A也有单列),对B校就去用单列,这种做表师才是垃圾。 那么在这种不能完全确定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相差1-2篇基本可以认为是一档,像之前北清一样,当然今年目前为止差距有点大 mathboy 发表于 2025-5-27 22:29
我个人感觉全网统计,小虎的算比较准的。很少出现重复统计的情况,当然有错漏难免。 ...
他玩双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