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适应学科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需求的博士后队伍,根据《关于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措施》(哈工大威人发〔2023〕50号)、《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3〕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助理教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具有较高学术潜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或近期可毕业的校内外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入选后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 3、校内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与其授予博士学位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待遇支持 1、年薪:首聘期(2年)工科不低于30万元,理、经、管学科不低于28万元,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26万元;续聘期(2年)工科不低于30万元,理、经、管学科不低于26万元,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22万元;再聘期(2年)工科不低于30万元,理、经、管学科不低于24万元,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在站期间可申请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教师准聘岗、常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岗,累计不得超过3次,获聘后按相应岗位聘任并享受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等新聘专任教师待遇; 4、校区提供高水平发展平台,可依托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5、校区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保险、公积金,博士后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有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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