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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到,规范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日前,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通知,公示了一则因项目承担人离职而终止的杰青项目:
大连医科大学张晓燕获得2019年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支持(项目编号2019RJ04)。因项目承担人张晓燕离职,按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科发[2020164号])的规定,大连医科大学提出申请终止该项目,经市科技局党组审议后,拟终止该项目,现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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