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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5 17: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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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学科概况 国际法在 19 世纪中叶传入中国。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在 20 世纪 30 年代成为我国法学本科必修课。国际经济法在 20 世纪 80 年代确立为二 级学科。到 20 世纪 90 年代初,我国 50 多所高校开设国际法(国际经济 法)本科专业,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作为二级学科招收硕 士和博士研究生。自 1997 年至今,国际法被合并为 1 个二级学科。 2.必要性 第一,补短板工程。习主席强调,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 必须培养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 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但 20 年前我 国取消了国际法本科专业,近 10 年又不断压缩国际法学科、减少国际法 课程,弱化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如果不将国际法作为一级学科来 建设,晚上本科、硕士、博士的全流程人才培养,不可能满足我国全面 对外开放的基本需求。 第二,基础性工程。学科专业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更是专业人 才培养的载体,对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40 年来,中国国际法 理论不断丰富,形成了近 20 个相对独立的国际法学科体系。只有通过增 设国际法本科专业,融合国际法知识、创新国际法理论,才能构建更加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法制度。 第三,先导性工程。习主席多次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 涉外法治。”当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 但涉外立法的体系化还没有完成,涉外执法的能力不强,涉外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不高,国际法律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在中美战略博弈的新形势
7 r$ P. C: T! E% G" v+ z" R下,只有将国际法一级学科作为一项先导性工程来建设,才能大力推进
! D7 Y; }* v, P4 j$ f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我国综合利用外交、经济、法律的“巧实力”,
2 H% K* h9 L8 V( @在对外关系中开展伟大斗争,切实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0 F9 z L; Q( ]( H3 r* N
第四,战略性工程。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对外开放新格局需要统
c* ?% R4 C& s* e; Y+ n筹发展与安全,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双循环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只
9 m: j1 n6 H" v4 v( e有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才能打造市场化、; w' C3 t, ]- D
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我国市场透明度与国际吸引力,形成双5 r! @: ~5 f n1 Q( h- y: g
循环发展格局。习主席还强调,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摒弃过时的零和/ b; r4 \+ ?0 I# v7 g7 N
思维,不能只追求你少我多、损人利己,更不能搞你输我赢、一家通吃。
' x$ q. x4 \* j# k) D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设立国际法
4 j. l3 e" ^* _7 k0 i5 l) F$ ~一级学科,可以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制度化、行动化,彰显我国的大3 \! W, J" m' ?( \, m4 B
国形象与责任担当,也是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权力,推动国
$ i+ I/ Z4 ~ ^; \6 A4 ?" M3 {/ {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 g: E# }( N5 o& \, K: M
型国际关系的战略性工程。
: ~& r3 Q$ j) c/ {3.可行性+ K2 G j. J, U' I
第一,***法治思想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了引领指导。20206 ]+ N/ Q% k1 M. u- _' `2 s
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
/ N- R- q. D/ d作中的指导地位。其中的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 d8 d4 N3 d7 y
法治思想,立足全人类立场,高举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旗帜,为增设
2 D' d7 @+ `4 O0 n+ h# O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了指引。
$ W! w( c- }6 ]' C3 ?第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 i. @& A0 X& z
明确了工作重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已明确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
3 j! ]" O3 E5 ?# n! ]; s( a涉外法治是最迫切的需要。要求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强化涉外法律服务
- Q" Y" V, u) v* l& g1 C8 Y保障,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作为新设国际法
8 t4 i2 i% f" |) f0 Y) n一级学科这些重点工作的基础性与先导性工程,是必须优先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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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法学教育成果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
( N# v0 M- q; `! Q! i/ }3 ]) N) |了基础条件。经过 40 多年的国际法与涉外法律教育,我国已拥有相对稳% F' ]0 _; H% r6 ]
定的教师队伍、基本成型的课程体系、形式多样的培养模式和不断开放
2 P' d' q+ H; P5 o的国际合作平台。这些基础完全满足我国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的基本条
& e0 f- l% S( _$ M件。: E- X+ r% K* L! C0 [
第四,全球治理体系大变革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了宏大的历4 d7 T) \6 I" e0 E" Q
史舞台。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不断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
. s, X, T: m% z, ]3 g2 C国正在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这种巨大的战略需求是国际法: V5 i6 ~5 Z& S0 n
一级学科建设的实践基础。9 h Y2 F9 r' g9 M A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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