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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的程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发行对象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对象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由于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后续对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之限售期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8.48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766,000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199.5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高级别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 20,000.00 16,199.5680
合计 20,000.00 16,199.5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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