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学位授权审核申请材料的公示 (beijing.gov.cn)
) Q `. \* {8 q# l* W4 ^& c. q0 [; @3 U
& z. ~4 H8 g0 b- e- B.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和《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要求,按照本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安排,现将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予以公开。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开材料存在异议的,均可在3月21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提出书面意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市学位办)。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异议意见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反映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处理。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李勇、杨晖;联系电话:55530165,5553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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