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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52号建议(由江西代表团提出)的答复……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突出促进人才流动、合理布局的导向,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向 江西 在内的中部地区流动,不断加大向中部地区高校倾斜力度,为中部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血”和“输血”。一是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高校招聘人选。二是充分考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成长周期的实际,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年龄放宽2岁,在确保特聘教授学术水平的前提下,增加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申报人选的学术积累时间,为已超过申报年龄的东部高水平学者到中西部、东北地区服务创造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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