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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工业院校的历史沿革
一、划归“国防科委”领导时期
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委”)成立于1958年10月16日,1968年2月10日改称“中国人民解放軍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先后下辖军事工程学院等11所院校、18个研究院和12个试验训练基地。
1961年2月6日,中央决定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航空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学院和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等7所工科高等院校划归“国防科委”直接领导,同时受教育部及当地党委领导。1963年1月,太原机械学院划归“国防科委”直接领导。
1966年4月1日,中央军委下发58号命令,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军事电信工程学院(西军电)、炮兵工程学院(南炮工)三所军队院校退出部队序列,划归“国防科委”管理。
二、划归国务院“国防工业部门”领导时期
1970年1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调整国防高等院校领导关系的通知》,将国防高等院校分别调整划归国务院各个“国防工业部门”领导,文格期间,各个“国防工业部门”管辖的高等院校主要包括
1、二机部(1963年9月-1982年3月):衡阳矿冶工程学院
2、三机部(1963年9月-1982年3月):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空学院、西北工业大学
3、四机部(1963年9月-1982年3月):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
4、五机部(1963年9月-1982年3月):北京工业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太原机械学院
5、六机部(1963年9月- 1982年5月):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6、七机部(1964年11月- 1982年3月):哈尔滨工业大学、长沙工学院
注1:1970年,“哈军工”电子工程系、导弹工程系、计算机系和院机关内迁长沙,改称“长沙工学院”,归国务院七机部领导。1978年中央决定将“长沙工学院”改建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重返部队序列,学校归属“国防科委”建制领导。1970年,以“哈军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以及“哈军工”其他系(部)的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归国务院六机部领导,1994年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注2:1970年,“哈军工”原子工程系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工程物理系专业合并,迁往四川省重庆市北碚,组建重庆工业大学,归国务院二机部领导。197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重庆工业大学迁回哈尔滨与原“哈工大”留省部分合并,组成哈尔滨工业大学,暂由黑龙江省、国防科委双重领导,以黑龙江省为主。重庆工业大学的原“哈军工”原子工程系人员调回“长沙工学院”。
注3:1970年2月15日,上海交通大学划归六机部领导。1982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交通大学移交给教育部领导。
注4:1981年9月,领导“哈工大”的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八机械工业部)与第七机械工业部合并,“哈工大”划归第七机械工业部领导。
注5:1967年3月,国务院决定各个“国防工业部门”所属研究院、所由“国防科委”实行军事接管。1967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各个“国防工业部门”派驻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国防工业部门”实行军事接管。1970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二机部和七机部划归“国防科委”管理,三、四、五、六机部分别由空军、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海军领导。
1982年5月,国务院7个“机械工业部门”改用实名,这一阶段各个国防工业部门管辖的高等院校主要包括:
1、核工业部(1982年3月-1988年4月):华东地质学院、衡阳工学院
2、航空工业部(1982年5月-1988年4月):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空学院、西北工业大学
3、电子工业部(1982年5月-1988年4月):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
4、兵器工业部(1982年5月-1986年12月):北京工业学院、华东工学院、太原机械学院
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82年5月-1999年6月):哈尔滨工程大学
6、航天工业部(1982年5月-1988年4月):哈尔滨工业大学
注6:1987年2月,兵器工业部与机械工业部合并组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1988年4月,电子工业部与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合并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航空工业部与航天工业部合并成立航空航天部。
三、划归“军工总公司”领导时期
1988年至1993年,各个国防工业部门撤销,成立5个军工总公司,各个军工总公司所管辖的国防院校主要包括:
1、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88年4月-1999年7月):华东地质学院、中南工学院
2、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3年6月-1999年6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0年1月-1999年7月):北京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华北工学院
4、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2年5月-1999年6月):哈尔滨工程大学
5、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3年6月-1999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
注7:1988年8月,成立“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1990年1月更名为“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注8:1993年12月,太原机械学院更名为华北工学院,2004年又更名为中北大学。
四、划归“国防科工委”领导时期
1982年7月28日,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国防工业办公室、军委科委办公室合并组成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1998年3月机构改革时,原“国防科工委”改组为“总装备部”,将原“国防科工委”管理国防工业的职能、国家计委国防司的职能,以及各军事工业总公司承担的政府职能,统归新组建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管理。1999年4月,国务院批准5个军工总公司改组为10个军工企业集团,各军工总公司所属高校划归“国防科工委”领导。 1999年,划归“国防科工委”管理的七所院校为: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国防科工委”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
五、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时期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国防科工委”直属的7所高校也相应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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