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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para 发表于 2026-1-3 15:53- H6 o7 u! t9 O) h
例如,一个先导项目总经2亿,4所高校一起申报,经费全部到牵头高校,再由牵头高校按合同分给其他参与高校, ...
4 {. }0 I- U; ~! F, z% I. h会计上不是这么回事。如果合同上4校均分2亿,那么牵头高校也只会入账5000万为科研经费,那1.5亿肯定是列入代收的子科目。至于复旦大学科研收入85亿,我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如复旦大学2025年到账科研经费70亿,科研成果转让金额15亿,那么仅仅这俩相加就是85亿的科研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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